新疆发展情况
聚焦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疆设立100亿元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和100亿元人才发展基金,列出产业发展图谱,出台相关政策培育重点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同时,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和高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组成创新联合体,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立足资源优势,加快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大水电项目和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新能源发展实现了新突破。2023年,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容量2251万千瓦,超过去8年并网总和;累计新能源装机容量连续突破5000万千瓦、6000万千瓦大关。截至2023年底,新疆累计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6446万千瓦,利用率达96%。
主要布局如下:
新材料产业
大力发展硅基新材料产业,积极发展铝基、铜基、钛基、碳基等新材料产业。
◼ 硅基
目前新疆乌鲁木齐、昌吉准东地区、鄯善县、石河子、伊犁等地都有硅基产业的布局,其产量非常大,绝对可以算得上中国版的“硅谷”。乌鲁木齐甘泉堡工业园,合盛硅业还将继续投资350多亿,建成硅基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预计2024年投产。
◼ 铝基
◼ 钛基
◼ 碳基
新能源产业
新能源发电、输变电、储能设备制造发展,打造新能源全产业链,围绕现有高端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引进一批协作配套企业和项目,打造上下游产业链。
发展优势
◼ 资源优势
新疆作为国家规划建设的大型清洁能源基地,风能资源总储量8.9亿干瓦,约占全国的20%,位居全国第二位;年太阳辐射总量均值5800兆焦/平方米,太阳能资源居全国第二位。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
◼ 市场需求
新疆及周边地区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不断增长,尤其是在能源替代、环境保护等领域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 政策支持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土地政策等,为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2023年,为支持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新疆税务局梳理了相关政策,制作了八大产业集群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电子书,以方便相关产业更好地适用政策。
政策节选
1、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2、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 3%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3、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的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4、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5、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利用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118号